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3 頁:判斷題 |
第 4 頁:簡答題、論述題、案例分析題 |
第 5 頁:參考答案及解析 |
三、簡答題:41~43小題,每小題8分,共24分。
41.簡述我國法人設立的原則。
42.簡述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
43.簡述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的區(qū)別。
四、論述題:44小題,16分。
44.論述物權法定原則。
五、案例分析題:45~46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45.年僅8歲的小強在省教育廳組織的兒童攝影大賽上獲得了一等獎。省教育廳下屬的一家兒童讀物出版社聞訊后即來信表示,他們將出一期兒童作品專刊,希望小強能寄來幾幅作品。小強的父親收信后給兒童讀物出版社寄去了三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沒有回音。第二年1月,小強的父親在該兒童讀物出版社的期刊上發(fā)現(xiàn)有小強的兩幅作品但沒有給小強署名,便立即找到該兒童讀物出版社,要求支付報酬。然而該兒童讀物出版社稱,小強年僅8歲,還是未成年人,還不能享有著作權,因此沒必要署名;該兒童讀物出版社發(fā)表小強的作品是教育廳對其成績的肯定,沒有必要支付報酬。
(1)根據(jù)我國法律,小強是否有署名的權利和獲得報酬的權利?
(2)分析該兒童讀物出版社的抗辯理由?
46.偉達商場規(guī)定其下屬的百貨、家電、食品等承包組對外開展業(yè)務時可以使用偉達商場的名義和公章,但發(fā)生的債權債務概與商場無關。1999年11月2日,該商場百貨組以偉達商場的名義,與時尚服裝廠簽訂一份購買5萬件服裝的合同,合同約定由百貨組自行提貨,簽約后6個月內一次性付清貨款。為擔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簽訂時,雙良商場書面承諾對該合同買方所承擔的貨款義務負保證責任。此外,百貨組還以偉達商場的名義,將商場的4輛汽車向時尚服裝廠作了抵押,并辦理了抵押登記。11月5日,百貨組派人到時尚服裝廠提貨,該服裝500件一包,服裝廠裝貨人員共裝運了105包服裝,雙方人員當時均未察覺。貨車回商場途中與一輛運煤車相撞起火,車上服裝全部被燒毀。
根據(jù)上述案情,回答下列問題:
(1)百貨組以偉達商場的名義與時尚服裝廠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為什么?
(2)合同中買方的權利、義務應由誰享有、承擔?為什么?
(3)該批貨物中的100包被燒毀的損失應由誰承擔?為什么?
(4)在百貨組提貨時多裝的5包貨物屬于什么性質?其損失后果由誰承擔?為什么?
(5)在清償債務時雙良商場的保證責任的范圍與偉達商場抵押擔保的范圍應當如何界定?
(6)設汽車抵押后汽車被雷電擊毀,雙良商場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是什么?
(7)設百貨組派出的貨車系通達汽車運輸公司的貨車,貨車與運煤車相撞系由于不可抗力,現(xiàn)根據(jù)通達公司與百貨組之間的運輸合同,通達公司應否承擔100包貨物被燒毀的損失,為什么?
(8)設在第(7)問情形下,通達公司可否要求百貨組支付運費?為什么?
(9)設在第(7)問情形下,哪一方應承擔證明不可抗力成立的舉證責任?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