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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
1.
[答案]B
[解析]我國原來開征的是生產(chǎn)型增值稅,2009年1月1日后全面改征消費型增值稅,實現(xiàn)了“增值稅轉型”。
2.
[答案]C
[解析](1)選項A: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電力、熱力和氣體在內(nèi)),應當征收增值稅
(2)選項C:郵政部門銷售集郵商品,征收營業(yè)稅;但郵政部門以外的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征收增值稅
(3)選項BD:均應當繳納增值稅。
3.
[答案]A
[解析]油氣田企業(yè)與非油氣田企業(yè)之間相互提供的生產(chǎn)性勞務,不繳納增值稅;非油氣田企業(yè)將承包的生產(chǎn)性勞務分包給油氣田企業(yè),其提供的生產(chǎn)性勞務,不繳納增值稅;油氣田企業(yè)分包非油氣田企業(yè)的生產(chǎn)性勞務,不繳納增值稅。
4.
[答案]C
[解析]集郵商品(郵票、首日封、郵折)的生產(chǎn)、調(diào)撥,應當征收增值稅。選項ABD不征收增值稅。
5.
[答案]D
[解析](1)選項A:納稅人不得根據(jù)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貨物或者勞務放棄免稅權
(2)選項B:納稅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放棄免稅權的聲明,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3)選項C:納稅人放棄免稅后,36個月內(nèi)不得再申請免稅。
6.
[答案]D
[解析]商業(yè)企業(yè)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7.
[答案]A
[解析]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和舊貨的,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3%)×2%=10.3÷(1+3%)×2%=0.2(萬元);銷售貨物應納稅額=20×3%=0.6(萬元),當月共繳納增值稅=0.2+0.6=0.8(萬元)。
8.
[答案]D
[解析](1)選項A:屬于增值稅混合銷售行為
(2)選項B:屬于營業(yè)稅納稅人的兼營銷售貨物行為
(3)選項C:屬于增值稅兼營非應稅勞務的行為
(4)選項D:屬于營業(yè)稅混合銷售行為。
9.
[答案]D
[解析]小規(guī)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10.
[答案]B
[解析]3月份增值稅銷項稅額=40×17%=6.8(萬元),進項稅額為8.5萬元,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差額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扣,所以3月份留抵稅額=8.5-6.8=1.7(萬元)。4月份應納增值稅=70×17%-3.4-1.7=6.8(萬元)。
11.
[答案]B
[解析]不得抵扣的進項稅=(12465-465)×17%+465÷(1-7%)×7%=2040+35=2075(元)
由于運輸費465元是按照7%扣除率抵扣過進項稅后的余額,因此要還原成計算進項稅的基數(shù)來計算進項稅額轉出。
12.
[答案]D
[解析]從銷售方取得的培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增值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13.
[答案]A
[解析]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fā)出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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