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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初級會計職稱《初級經(jīng)濟法基礎》專題講義(5)

2011年會計職稱考試預計將于5月14至15日舉行,考試吧提供了“2011初級會計職稱《初級經(jīng)濟法基礎》專題講義(2010版)”,更多資料請訪問考試吧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m.11ub.com/zige/kuaiji/)。
第 1 頁:第一節(jié) 房產(chǎn)稅法律制度
第 3 頁:第二節(jié) 契稅法律制度
第 4 頁:第三節(jié) 車船稅法律制度
第 5 頁:第四節(jié)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第 8 頁:第五節(jié) 印花稅法律制度
第 11 頁:第六節(jié) 資源稅法律制度
第 12 頁:第七節(jié) 土地增值稅法律制度

  第三節(jié) 車船稅法律制度

  一、車船稅的概念(了解)

  車船稅,是指對在中國境內(nèi)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依法征收的一種稅。

  二、車船稅的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一)車船稅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車船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nèi)擁有或者管理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單位和個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繳納車船稅的,使用人應當代為繳納車船稅。

  一般情況下,擁有并且使用車船的單位和個人是統(tǒng)一的,納稅人既是車船的擁有人,又是車船的使用人。有租賃關系,擁有人與使用人不一致時,如車輛擁有人未繳納車船稅的,使用人應當代為繳納車船稅。(掌握)

  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yè)務的保險機構(gòu)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掌握)

  (二)車船稅的征稅范圍(選擇題)

  車船稅的征稅范圍,包括依法在公安、交通、農(nóng)業(yè)等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具體可分為車輛和船舶兩大類。包括:

  1.車輛。包括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機動車輛是指依靠燃油、電力等能源作為動力運行的機動車輛,包括載客汽車(含電車)、載貨汽車(含半掛牽引車、掛車)、拖拉機、無軌電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摩托車、專業(yè)作業(yè)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等。非機動車輛是指依靠人力、蓄力運行的車輛,如三輪車、自行車、蓄力車等。

  2.船舶。船舶包括機動船舶和非機動駁船。這里所說的機動船舶,是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為動力運行的船舶,如客輪、貨船等;非機動駁船,是指沒有動力裝置,由人力或者其他力量運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三、車船稅的計稅依據(jù)、稅率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車船稅的計稅依據(jù)(選擇題)

  車船稅的計稅依據(jù),按車船的種類和性能,分別確定為每輛、自重噸位和凈噸位三種。

  1.載客汽車、電車、摩托車,以每輛為計稅依據(jù)。

  2.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按自重每噸為計稅依據(jù)。

  3.船舶,按凈噸位每噸為計稅依據(jù)。

  (二)車船稅的稅率

  (三)車船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車船稅各稅目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1.載客汽車和摩托車的應納稅額=輛數(shù)×適用年稅額

  2.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的應納稅額=自重噸位數(shù)×適用年稅額

  3.船舶的應納稅額=凈噸位數(shù)×適用年稅額

  4.拖船和非機動駁船的應納稅額=凈噸位數(shù)×適用年稅額×50%

  四、車船稅稅收減免(多選題)

  下列車船免征車船稅:

  (一)非機動車船(不包括非機動駁船)。是指以人力或者蓄力驅(qū)動的車輛,以及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車輛;非機動船是指自身沒有動力裝置,依靠外力驅(qū)動的船舶;非機動駁船是指在船舶管理部門登記為駁船的非機動船。

  (二)拖拉機。是指在農(nóng)業(yè)(農(nóng)業(yè)機械)部門登記為拖拉機的車輛。

  (三)捕撈、養(yǎng)殖漁船。是指在漁業(yè)船舶管理部門登記為捕撈船或者養(yǎng)殖船的漁業(yè)船舶。不包括在漁業(yè)船舶管理部門登記為捕撈船或者養(yǎng)殖船以外類型的漁業(yè)船舶。

  (四)軍隊、武警專用的車船。是指按照規(guī)定在軍隊、武警車船管理部門登記,并領取軍用牌照、武警牌照的車船。

  (五)警用車船。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領取警用牌照的車輛和執(zhí)行警務的專用船舶。

  五、車船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納稅地點和納稅期限

  (一)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車船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車船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使證書所記載日期的當月。

  (二)納稅地點(判斷題)

  車船稅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納稅地點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確定。

  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使用的車船,納稅地點為車船的登記地。

  (三)納稅期限

  車船稅按年申報繳納。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具體申報納稅期限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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