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2016上半年四川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攀枝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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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發(fā)布的《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6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得知,2016上半年四川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攀枝花市)如下。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2016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不超過40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17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 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nèi)的人員。
3.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chǎn)就讀且未畢業(yè)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7. 已通過定向考錄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再報考定向考錄職位。
8.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攀枝花市2016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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