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個人因購買和處置債權取得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法
(1)個人通過招標、競拍或其他方式購置債權以后,通過相關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張債權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照 “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通過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債權,只處置部分債權的,其應納稅所得按以下方式確定:
、僖悦看翁幹貌糠謧鶛嗟乃,作為一次財產轉讓所得征稅。
、谄鋺愂杖氚凑諅人取得的貨幣資產和非貨幣資產的評估價值或市場價值的合計數(shù)確定。
、鬯幹脗鶛喑杀举M用(即財產原值),按下列公式計算:
當次處置債權成本費用=個人購置“打包”債權實際支出×當次處置債權賬面價值(或拍賣機構公布價值)÷“打包”債權賬面價值(或拍賣機構公布價值)
個人購買和處置債權過程中發(fā)生的拍賣招標手續(xù)費、訴訟費、審計評估費以及繳納的稅金等合理稅費,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允許扣除。
【例題?計算題】王某支付150萬元從甲企業(yè)購入打包債權,其中:A企業(yè)的50萬,B企業(yè)的80萬,C企業(yè)的120萬,賬面價值共計250萬。王某與A企業(yè)達成協(xié)議,收回A債務人的36萬,其他豁免。計算王某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46130601]
【答案】王某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6-150×50÷250-費用)×20%
(十五)辦理補充養(yǎng)老保險退保和提供擔保個人所得稅的征稅方法
(1)單位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yè)性補充養(yǎng)老保險等,在辦理投保手續(xù)時應作為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按稅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因各種原因退保,個人未取得實際收入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予以退回。
(2)關于個人提供擔保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六)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
(1)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2)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七)企業(yè)利用資金為股東個人購買汽車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
(1)企業(yè)購買車輛并將車輛所有權辦到股東個人名下,其實質為企業(yè)對股東進行了紅利性質的實物分配,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允許合理減除部分所得。
(2)企業(yè)為個人股東購買的車輛,不屬于企業(yè)的資產,不得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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