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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同步訓練題(5)

來源:考試吧 2014-06-23 9:16:22 要考試,上考試吧! 會計職稱萬題庫
考試吧為您整理了“2014年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同步訓練題(5)”,方便廣大考生備考!
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第 5 頁:多項選擇題
第 8 頁:判斷題
第 9 頁:不定項選擇題
第 10 頁:參考答案及解析

  21.D

  【解析】本題考核企業(yè)所得稅的征收辦法。企業(yè)所得稅的征收辦法是按年計征,分月或分季預繳。

  22.A

  【解析】本題考核企業(yè)所得稅扣繳稅款的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每次代扣的稅款.應當自代扣之日起7日內繳入國庫。

  23.B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來源地的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以納稅義務人任職、受雇的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單位的所在地為所得來源地。

  24.A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項目的范圍。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托兒補助費、獨生子女補貼、差旅費津貼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5.C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征收的相關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按月計征個人所得稅。選項ABD均按“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26.A

  【解析】本題考核非居民納稅人的判定。我國個人所得稅對居民納稅人有兩個判斷標準,境內有住所或無住所但居住滿1年。題中選項BCD均為居民納稅人。只有選項A兩個標準均不具備,為非居民納稅人。

  27.C

  【解析】本題考核居民納稅人的判定。對于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必須要在中國居住滿-個納稅年度(指1月1日到12月31日),臨時離境-次不超過30天,才能被認定為居民納稅人,因此選項ABD均不符合要求。

  28.B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的減免稅規(guī)定。依據規(guī)定,按照國家統(tǒng)-規(guī)定發(fā)給的補貼、津貼;保險賠償;按照國家統(tǒng)-規(guī)定發(fā)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等,免征個人所得稅。出租房屋的所得屬于財產租賃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9.C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的稅目的相關規(guī)定。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fā)表而取得的所得。選項ABD均屬于勞務報酬所得。

  30.C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工薪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600-3500)×10%-105]×12=1260(元);

  全年-次性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36000÷12=30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105,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36000×10%-105=3495(元)。合計=1260+3495=4755(元)。

  31.C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的計算。24000÷12=20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105,則含稅的全年-次性獎金收入=(24000—105)÷(1-10%)=26550(元);26550÷12=2212.5(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105;應納稅額=26550×10%-105=2550(元)。

  32.C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的規(guī)定。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每-納稅年度發(fā)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yè)務直接相關的業(yè)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fā)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的5‰?鄢淖罡哳~=200000× 5‰=1000(元),發(fā)生額的60%=50000×60%=30000(元),可以在稅前扣除的業(yè)務招待費為1000元。

  33.D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捐贈額的扣除比例。根據規(guī)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向教育、公益事業(yè)和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qū)、貧困地區(qū)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34.B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的規(guī)定。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采用定額與定率相結合的扣除辦法,偶然所得以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5.A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計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按次征收”,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800)×20%+4500×(1—20%)×20%=1160(元)。

  36.B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加成征收的規(guī)定。根據規(guī)定,對勞務報酬所得-次收入畸高(每次應納稅所得額在20000元以上)的,實行加成征收。應納個人所得稅=60000×(1—20%)×30%-2000=12400(元)。

  37.A

  【解析】本題考核稿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計算。稿酬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征30%。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0×(1—20%)×20%×(1—30%)=3360(元)。

  38.D

  【解析】本題考核偶然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guī)定。根據規(guī)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得扣除任何費用。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20%=600(元)。

  39.B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的減免規(guī)定。

  根據規(guī)定,個人從任職單位取得的工資、薪金、獎勵、補貼等,均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納稅。

  40.B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fā)票的征免稅規(guī)定。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fā)票獎金所得不超過800元(含800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800元的,應全額按照個人所得稅規(guī)定的“偶然所得”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41.B

  【解析】本題考核稿酬所得“次”的規(guī)定。同-作品在報刊上連載取得收入,以連載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為-次,而不是-個月的收入為-次。

  42.D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納稅地點的規(guī)定。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自行申報納稅時在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應納稅所得的,納稅人選擇固定-地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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