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北京市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朝陽區(qū)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考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
本次招考共涉及朝陽區(qū)71個職位(具體詳見附件1《朝陽區(qū)2009年公開招考公務員職位表》)。
二、報名條件
報考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yè)精神和道德修養(yǎng),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備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取得《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證書》(有效期內);
(四)具備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相應條件(見附件1);
(五)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三、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
2009年5月14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二)報名地點
各招錄機關(見附件1)。
(三)報名所需材料
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朝陽區(qū)2009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2);
2、《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證書》;
3、身份證;
4、戶口本;
5、學歷、學位證書;
6、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7、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
(四)報名注意事項
本人須如實完整填寫《朝陽區(qū)2009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報名表》,親自到現場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
四、考試安排
朝陽區(qū)人事局及招錄機關將根據考生提交的報考材料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聯系人:李 偉
聯系電話:65099134
附件:1、《朝陽區(qū)2009年公開招考公務員職位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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