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jié)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計算公式一(直接法):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計算公式二(間接法):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一、收入總額
企業(yè)的收入總額包括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納稅人以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額。公允價值是指按照市場價格確定的價值。
收入總額內容 |
項目及重點 |
(一)一般收入的確認 |
9項,均重要 |
(二)特殊收入的確認 |
4項,注意第4項視同銷售 |
(三)處置資產收入的確認 |
2項,區(qū)分內部處置與外部移送 |
(四)相關收入實現(xiàn)的確認 |
7項,重要的有:以舊換新、商業(yè)折扣、買一贈一組合銷售等收入確認 |
【綜合題應聯(lián)系】 收入種類;與會計收入聯(lián)系;特殊的計稅收入,如內部處置與外部移送、接受的實物捐贈、投資收益。
(一)一般收入——9項
【鏈接】與會計收入、與納稅申報表、與其它稅種關系
1.銷售貨物收入:
【例題·計算題】某小汽車生產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8年度自行核算的相關數(shù)據(jù)為:全年取得產品銷售收入總額68000萬元,……年實現(xiàn)會計利潤5400萬元,應繳納企業(yè)所得稅l350萬元。(假定當期應納增值稅為正數(shù))經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發(fā)現(xiàn):
12月20日收到代銷公司代銷5輛小汽車的代銷清單及貨款l63.8萬元(小汽車每輛成本價20萬元,與代銷公司不含稅結算價28萬元)。企業(yè)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代銷汽車款 1638000
貸:預收賬款——代銷汽車款 1638000
[346120104]
『答案解析』
影響會計收入(+)=28×5=140(萬元)
影響營業(yè)稅金及附加(+)=(5×28×17%+5×28×9%)×(7%+3%)+5×28×9%
=16.24(萬元)
影響營業(yè)成本(+)=20×5=100(萬元)
影響利潤總額(+)=140-100-16.24=23.76(萬元)
影響申報表第一行“銷售營業(yè)收入”=28×5=140(萬元)
2.勞務收入
3.轉讓財產收入
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1)為持有期分回的稅后收益
(2)按照被投資方做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xiàn)。
5.利息收入
(1)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xiàn)。
(2)其中包含國債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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