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如果2008年末該設備的可收回價值為33萬元,則相比此時的賬面價值27萬元,說明此設備的價值有所恢復,但新準則規(guī)定,固定資產(chǎn)一旦貶值,不得恢復,所以2008年末不作減值的調(diào)賬處理,2009年的折舊依然是17萬元。
【經(jīng)典例題·單選題】甲公司2007年開始研發(fā)某專利權,研究費用支付了300萬元,開發(fā)費用支付了700萬元,假定此開發(fā)費用均符合資本化條件,該專利權于當年的7月1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注冊費用和律師費用共支付了80萬元,會計上采用5年期直線法攤銷,預計5年后該專利可售得30萬元。2009年末該專利權因新技術的出現(xiàn)產(chǎn)生減值,預計可收回價值為330萬元,預計到期時的處置凈額降為10萬元。2010年末因新技術不成熟被市場淘汰,甲公司的專利權價值有所恢復,經(jīng)估計專利權的可收回價值為620萬元,處置凈額仍為10萬元。則2011年末此專利權的“累計攤銷”額為( )萬元。
A.631 B.652
C.675 D.613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①專利權的入賬成本=700+80=780(萬元);
、2007年專利權的攤銷額=(780-30)÷5×6/12=75(萬元);
③2008年專利權的攤銷額=(780-30)÷5=150(萬元);
、2009年專利權的攤銷額=(780-30)÷5=150(萬元);
、2009年末此專利權的攤銷價值=780-75-150-150=405(萬元);
⑥2009年末專利權的可收回價值為330萬元,應提取75萬元的減值準備;
、2010年專利權的攤銷額=(330-10)÷2.5=128(萬元),盡管當年末專利權的價值有所恢復,但不允許反調(diào)。
、2011年專利權的攤銷額=(330-10)÷2.5=128(萬元);
、2011年末累計攤銷的余額=75+150+150+128+128=63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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