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校 - 萬題庫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導航
您現在的位置: 考試吧 > 注冊會計師考試 > 復習指導 > 經濟法 > 正文

2015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精講:第九章(2)

來源:考試吧 2015-04-20 15:32:17 要考試,上考試吧! 注冊會計師萬題庫
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在備考,考試吧為您整理了“2015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精講”,方便廣大考生備考!更多注會考試資料請關注“566注冊會計師”微信!

  票據行為的代理

  1.票據代理行為的有效要件

  (1)須明示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義,并表明代理的意思;

  (2)代理人(在票據上)簽章;

  (3)代理人有代理權。

  2.越權代理

  票據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的,應當就其超越權限的部分承擔票據責任,在權限范圍內的代理行為繼續(xù)有效。

  3.無權代理

  沒有代理權而以代理人名義在票據上簽章的,考生應區(qū)分以下兩種情形:

  (1)狹義的無權代理

  相對人不能取得票據權利,不論本人(被代理人)還是無權代理人均不承擔票據責任。但是,相對人又對他人進行票據行為的,如果滿足善意取得的要件,無權代理人必須對票據權利人承擔責任(無權代理人在票據上簽了自己的章,應承擔票據責任),但本人(被代理人)仍然不承擔任何票據責任(因為本人并未在票據上簽章,也沒有授權他人進行票據行為)。

  (2)表見代理

  如果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構成表見代理),則其代理的票據行為有效,本人(被代理人)應承擔票據責任,無權代理人不承擔票據責任。

  4.票據行為的代行

  票據行為的代行,是指行為人在進行票據行為時,在票據上記載的是他人姓名或者加蓋他人印章,而未簽署自己的姓名或者加蓋自己的印章,此時,并不構成代理。代行行為的法律效力,應視情況而定:

  (1)如果代行人獲得了本人的授權,類推適用“有權代理”的規(guī)定,由本人承擔票據行為的法律效果。

  (2)如果代行人未獲得本人的授權,其行為構成票據簽章的“偽造”,本人和代行人均不承擔票據責任。

  (3)如果相對人有理由相信代行人獲得了本人的授權,類推適用“表見代理”的規(guī)定,由本人承擔票據責任。

關注"566注冊會計師"微信,第一時間獲取最新資訊、試題、內部資料等信息!

注冊會計師題庫手機題庫下載】| 微信搜索"566注冊會計師"

注冊會計師QQ群
上一頁  1 2 3 4 5 6 下一頁

  相關推薦:

  2015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選擇題及答案匯總

  2015注冊會計師《經濟法》全真機考試題及答案匯總

  中注協(xié):2014年注冊會計師真題及答案匯總(各科目)

0
收藏該文章
0
收藏該文章
文章搜索
萬題庫小程序
萬題庫小程序
·章節(jié)視頻 ·章節(jié)練習
·免費真題 ·?荚囶}
微信掃碼,立即獲!
掃碼免費使用
會計
共計4192課時
講義已上傳
42207人在學
審計
共計2525課時
講義已上傳
19688人在學
稅法
共計3284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590人在學
經濟法
共計2647課時
講義已上傳
18623人在學
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
共計2498課時
講義已上傳
23313人在學
推薦使用萬題庫APP學習
掃一掃,下載萬題庫
手機學習,復習效率提升50%!
距離2025年考試還有
2025考試時間:8月23-24日
版權聲明:如果注冊會計師考試網所轉載內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800@exam8.com,我們將會及時處理。如轉載本注冊會計師考試網內容,請注明出處。
Copyright © 2004- 考試吧注冊會計師考試網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新出發(fā)京批字第直170033號 
京ICP證060677 京ICP備05005269號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權威支持(北京)
在線
咨詢
官方
微信
掃描關注注會微信
領《大數據寶典》
報名
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注會報名查分
看直播 下載
APP
下載萬題庫
領精選6套卷
萬題庫
微信小程序
幫助
中心
選課
報名
加小萬微信免費領
模擬試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