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氣管哮喘是兒童時期最常見的呼吸道慢性疾病之一。2000年調查我國0~14歲城市兒童的患病率為0.5~3.4%.1994年WHO組織全球30多位專家制訂了“全球哮喘防治的創(chuàng)議”(GINA),1998年、2002年相繼修訂,1993年我國兒科呼吸學組相應制訂了我國的“兒童哮喘防治常規(guī)”并于1998年修訂,F(xiàn)參照2002年新GINA方案并結合我國實情再次修訂。
【定義】支氣管哮喘是由多種細胞(如嗜酸性粒細胞、肥大細胞、T淋巴細胞、中性粒細胞及氣道上皮細胞等)和細胞組分共同參與的氣道慢性炎癥性疾患。這種慢性炎癥導致氣道高反應性,當接觸多種刺激因素時,氣道發(fā)生阻塞和氣流受限,出現(xiàn)反復發(fā)作的喘息、氣促、胸悶、咳嗽等癥狀,常在夜間和(或)清晨發(fā)作或加劇,多數(shù)患兒可經(jīng)治療緩解或自行緩解。
【診斷】
一、兒童哮喘(1)反復發(fā)作的喘息、氣促、胸悶或咳嗽,多與接觸變應原、冷空氣、物理或化學性刺激、病毒性上、下呼吸道感染、運動等有關;(2)發(fā)作時雙肺可聞及散在或彌漫性以呼氣相為主的哮鳴音,呼氣相延長;(3)支氣管舒張劑有顯著療效;(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氣促、胸悶或咳嗽;(5)對于癥狀不典型的患兒,同時在肺部聞及哮鳴音者,可酌情采用以下任何1項支氣管舒張試驗協(xié)助診斷,若陽性可診斷為哮喘:①速效β2受體激動劑霧化溶液或氣霧劑吸入;②以0.1%腎上腺素0.01ml/kg皮下注射(最大不超過0.3ml/次)。在進行以上任何1種試驗后的15~30min內,如果喘息明顯緩解,哮鳴音明顯減少者為陽性。5歲以上患兒若有條件可在治療前后測呼氣峰流速(PEF)或第1秒用力呼氣容積(FEV1),治療后上升≥15%者為陽性。如果肺部未聞及哮鳴音,且FEV1>75%者,可做支氣管激發(fā)試驗,若陽性可診斷為哮喘。
在嬰幼兒中應注意以下情況:
1.一些嬰幼兒發(fā)病的最初癥狀是反復或持續(xù)性咳嗽,或在呼吸道感染時伴有喘息,經(jīng)常被誤診為支氣管炎或肺炎(包括急性呼吸道感染—ARI),因此不合理地應用抗生素或鎮(zhèn)咳藥物治療無效,此時給予抗哮喘藥物治療是有效的,具有以上特點的嬰幼兒可以考慮沿用“嬰幼兒哮喘”的診斷名稱。
2.如果患兒的“感冒”反復地發(fā)展到下呼吸道,持續(xù)10天以上使用抗哮喘藥物治療后才好轉,則應考慮哮喘。
3.目前嬰幼兒喘息常分為兩種類型:有特應性體質(濕疹),其喘息癥狀常持續(xù)整個兒童期直至成人。
無特應性體質及特應性家族史,反復喘息發(fā)作與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有關,喘息癥狀通常在學齡前期消失。
不論哪一類型的喘息均存在氣道高反應性,部分出現(xiàn)特應性炎癥。至今尚無一種確切方法可以預測哪些患兒會有持續(xù)性喘息。由于80%以上哮喘開始于3歲前,早期干預是有必要的。盡管一部分患兒存有過度應用抗哮喘藥物的可能,但有效使用抗變應性炎癥藥物及支氣管舒張劑比應用抗生素能更好縮短或減輕喘息的發(fā)作,亦符合兒童哮喘早期診斷和防治的原則。
4.在對嬰幼兒時期喘息的診治過程中,應特別注意鑒別支氣管異物、支氣管淋巴結結核、先天性上下氣道畸形等可具有喘息、氣促或胸悶的疾病。
二、咳嗽變異型哮喘
(1)持續(xù)咳嗽>1月,常在夜間和(或)清晨發(fā)作,運動、遇冷空氣或嗅到特殊氣味后加重,痰少,臨床上無感染征象,或經(jīng)較長時間抗生素治療無效;
。2)支氣管舒張劑診斷性治療可使咳嗽發(fā)作緩解(基本診斷條件);
。3)有個人或家族過敏史、家族哮喘病史,過敏原(變應原)檢測陽性可作輔助診斷;
。4)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慢性咳嗽。